关于给予张淇帆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通报
院属各班级:
我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019级191班本科学生张淇帆同学于4月2日和4日无故晚归两次,且于3月份内累计19天未按时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住宿管理补充规定》(学工〔2020〕22 号)以及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鉴于张淇帆同学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检讨深刻,并承诺认真遵守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再重犯错误,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张淇帆同学进行学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广州大学学生手册》和《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住宿管理补充规定》,遵纪守法,共同守护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