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淇帆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通报
2021-04-12 11:45   审核人:

关于给予张淇帆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通报

 

院属各班级:

我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019级191班本科学生张淇帆同学4月2日和4日无故晚归两次,且于3月份内累计19天未按时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住宿管理补充规定》(学工〔2020〕22 号)以及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鉴于张淇帆同学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检讨深刻,并承诺认真遵守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再重犯错误,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张淇帆同学进行学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广州大学学生手册》和《2020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住宿管理补充规定》,遵纪守法,共同守护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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