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17)
2018-06-03 00:20   审核人:

 

一、申请资格

(一)可申请转专业须为广州大学正式学籍,且在校的大一,大二学生或愿意编入下一年级的大三学生;

(二)有以下情形的学生不可申请:

1、《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中规定情形;

2、已经转过专业;

二、拟接收人数

每学期由各专业负责人按照本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拟定,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批。

三、考核与评定

1、学生最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

2、考核学生的方式为面试与专业特长、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数相结合。其中面试占比70%,专业特长占比5%,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比25%。总成绩等于各项成绩*该项所占比例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3、专业特长分值计算方法

(1)论文得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北大、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分。

(2)学科竞赛获奖得分:校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以上3分。

(3)专业特长分值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5、平均学分绩点分值计算方法

历年平均学分绩点4.0以上得10分,3.5-4.0得8分,3.0-3.5得6分,2.5-3.0得4分,2.0-2.5得2分,其余不得分。

6、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理解、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四、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学生报名阶段,13-14周。学生填写《广州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行政西楼204教务科研办备案审核,审核后由学生将“申请表”交转入学院。

第二阶段,学生资格初审阶段,15-17周。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安排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在学院教务科研办(行政西楼前座204室)门前公告栏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考核结果与拟录取结果公示阶段。17周。对所有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计算完成后,依次排定各专业各年级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张榜公示。

第四阶段:18周为录取阶段。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的报名公告由教务处统一发布,考核结果和拟录取结果公示均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其它渠道均非官方发布,转专业工作不开设任何辅导班以及印刷任何复习教材等,学生须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2、转专业工作联系人:负责学籍工作的教务员,行政西楼前座204室,电话:(020)39366872。监督与投诉联系人:主管教学副院长,电话(020)39366872转接;学生工作副书记,电话(020)39366877。

3、转专业工作不开展二次选拔,如出现名额空缺,则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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