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9-14 17:28   审核人:

关于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根据《广州大学定点供应商资格库管理办法(试行)》(广大〔2017287号)的规定,经过按相关规定流程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18-2019年度广州大学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方式

  校属各单位按规定流程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中标的办公用品,由供应商按照规定流程出具《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作为本单位履行采购程序和财务报销的凭证;若需采购的办公用品为未列入《中标办公用品目录(见附件)》,各单位可在定点也可在非定点供应商处按学校相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所需办公用品。

具体执行时间:2018710日开始

二、采购流程

  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办公用品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采购(请将人员名单于20187 6 日前,报后勤服务处资产管理科备案,在执行过程中若人员发生变更,请及时报后勤服务处备案。),各供应商只对已备案的专人采购需求提供服务。

(二)校属各单位及个人凡使用学校账上资金采购中标供应商办公用品,均须提交采购需求通过各单位办公用品采购专人联系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各单位专人收集到采购办公用品需求,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联系中标供应商,列出采购清单让其供货,供货后各单位专人应做好收货、验收及领用登记台账(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低值易耗品入库管理模块启用后可通过系统直接录入),为避免造成浪费,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动态,对采购数量异常情况进行监控。

(三)各单位对所供货物验收后,供应商应当出具《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联,由供应商提供,第一联由采购单位报财务作为报销凭证,第二联由采购单位留存,第三联由供应商留存。供应商出具验收单后,采购单位应对验收单上货物种类、数量与价格进行核验,供应商根据经采购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的《验收单》向采购单位开具发票,采购单位在财务报账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货款由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商自行结算,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方式及时支付。

三、执行期限

本次招标选定为:“广州市益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和“广州今日合作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共三家经销商作为我校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执行期限为一个财政年度,至20181231日止。若合同到期之日下一期办公用品定点合同尚未生效,合同自动顺延至下一期新的合同生效之日。在此期间,定点供应商将按照原标准为各单位提供所需办公用品相关服务。

四、信息查询

为使各单位详细了解定点供应商的服务方式,后勤服务处将在后勤服务处网站上公告各定点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产品价格、订货方式等信息。各单位可在后勤服务处网上查询其产品信息和联系方式,自行选择供货供应商。

五、采购价格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固定价格,若采购批量较大,各单位可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以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六、监督管理

各单位可根据定点供应商的服务、供货质量等监督定点供应商。如定点供应商存在不按供货服务协议内容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行为,各单位可书面(加盖公章)向后勤服务处反映情况。后勤服务处将依据合同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经查实定点供应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的,将根据合同的规定作出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在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后勤服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9366180,联系人:曲老师。

 

后勤服务处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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